Oops! 發現最後一篇blog竟然已經是去年的事了!! 是時間過太快還是我太懶了?
最近因為幾個案子在趕著要上線,不久前的OSDC.tw沒辦法全程參加,只好挑自已喜歡的Session參加(ericsk的GAEO比我想像中的還好用)。
以前某個我不喜歡的老闆曾跟我說過,做presentation就像表演一樣。
近來我自告奮勇的找了一些對flash有興趣的朋友們每週來聚會,每次約2小時,我教大家怎麼來學 ActionScript3.0,沒另外收費(只需各自分擔場地費,我還太嫩,還不到那種敢收學費的等級)。
常聽到「這個東西我懂,我只是不會講而已」,但我一直相信,真的懂的人一定是講得出來的;不會講不代表真的不會,只是還沒能完全透徹,某個環節沒學好,講不出來。
在台上講話實在是件不容易的事,一來得先克服緊張感,二來得讓自已的腦袋保持清醒。
當然我也沒這麼佛心,開這樣的課當然是有目的:
- 透過在台上講課,讓自已對AS3更熟悉。
- 訓練自已講話的技巧,練習怎麼掌握台下的反應(可能講太快或一下子講太難)。
- 透過每週準備課程,讓自已不會跟AS3離太遠。
越是複雜的技術,要做這種大眾化的教學困難度也越高,像是知名的flash totur Lee Brimelow 用影音的方式來教學,清楚又易懂。
最近在路邊牆上貼的一段話:「有困難是能力不夠,有麻煩是方法不對」。看來,這條路還相當漫長 :)